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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作为东盟的经济引擎之一,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外资涌入。但在马来西亚哪些行业对外资开放,哪些又是“红线”?
本文将根据2025马来西亚最新政策,详细解读当地的行业准入清单,为企业揭开投资马来西亚的关键密码。
马来西亚政府一直以来都鼓励外资进入其国内的高科技领域及出口导向型的生产制造类企业。
目前能够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如下:
半导体、电子电气、光电科技、纳米技术、医药、医疗设备、专业医学、纸浆制品、木材、棕油产品、橡胶制品、纺织、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可再生能源、交通设备及部件、机械设备及部件、非金属矿物制品、科学测量仪器制造、相机及光学产品、塑料制品、酒店及旅游业、影视作品等。
注:受马来西亚政府鼓励发展的行业,外资均可以拥有100%的股权。
在马来西亚,大部分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持有100%的股权,但在特定行业(如物流、工业培训、分销贸易)中仍然对外国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做出限制。
这种股比限制往往表现为外国投资者最多持股70%,而马来西亚国民持股最少应达到30%。
制造业领域
根据马来西亚法律,允许有牌照的外国投资者在制造业投资中持有100%的股权,包括:
先前免于获得生产牌照,但股东资金现已达到250万元马币,或现已聘用75名或以上全职员工并因此需要获得牌照的公司。
先前免于遵守股权条件,但由于现有持牌公司的股东资金现已达到250万元马币,因此现有持牌公司必须遵守股权条件。
服务业领域
通信行业:外资作为网络设施提供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只允许最多持有70%的股权。
批发零售行业:对于大型超市而言,外资最多可持有70%的股权;对于超市(除非由大型超市运营商运营)、24小时便利店、食品店、通讯社、杂货店、带有便利店的加油站、药店、纺织品商店、小餐馆等,外资则不被允许进入。
保险行业:外资最多可持有保险公司以及伊斯兰保险公司70%的股权。但是实践中马来西亚允许一家外资持股的保险公司的股比达到100%,原因是该公司对于低收入居民提供健康保险计划作出了贡献。
银行业:外资原则上最多可持有投资银行、现有的伊斯兰银行70%的股权。但是马来西亚国家银行可以在个案判断基础上允许外资持有更多比例的股权,判断的基础是在于是否有利促进行业整合。
注:外国银行可以在马来西亚全国开设4家分支机构,但营业地点由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指定,且不允许在距马来西亚本国银行方圆1.5公里的范围内设立外国银行分支机构。
原产业领域
油气行业:外资的持股比例受到限制,依据马来西亚《石油开发法》,马来西亚上游石油和天然气开发由国有的国家石油有限公司独家控制,外资参与一般采取产量分成合同方式。
国家石油有限公司通常会要求签订产量分成合同的外资合作伙伴与马来西亚本国公司共同投标。
外资可以与马来西亚本国公司合资参与石油服务行业,但如果外资是主要股东,其股权占比不得超过49%。
⚠️注意:除相关股比限制,对于上述有关特殊行业,还需经过马来西亚主管部门审批,经主管部门审议确定拟议投资是否符合相应的马来西亚政府提供的促进经济发展目标的要求。
马来西亚在矿业领域对外资没有限制,对于矿产开发项目外资可持有100%股权,在矿业税收上对内资和外资企业基本上同等对待。
马来西亚矿法规定,矿产开发主要有勘查许可证、勘探许可证和采矿租约3种矿权,州政府负责本州矿权管理,州政府设有矿产资源委员会,具体负责矿权审批。
马来西亚固体矿产开发公司征收的税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所得税
由联邦政府统一征收,目前税率为28%。对于矿山企业,不允许加速折旧,但勘探开支可在当年扣减。
进口税
为联邦税种,适用于任何与采矿工业有关的进口项目。
出口税
一些资源性商品出口要征收出口税,如原油出口。
权利金
由州政府征收。几乎各州都有自己的征收方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制定。
土地租金
由州政府征收,各州之间有所不同。
从事油气开发的石油公司
根据它们与国家石油公司达成的产量分成合同交纳各种税费。
一般签约石油公司可得到总产量的50%(天然气为60%)作为 “成本油(气)”,剩下的部分则根据产量的不同由签约公司和国家石油公司分享。
签约公司还要支付占总产量10%的矿权金和所分“利润油”25%的出口税,并按照应税收入的 45%缴纳所得税。
注:应税收入是指成本油加所分利润油,再扣除矿权金、出口税、勘探、开发和经营开支之后的剩余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