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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许可 | 泰国食品FDA注册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yingtianbus
浏览次数: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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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国《食品法》(B.E. 2522 (1979))第14条,任何“食品生产者”在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以供销售之前,必须获得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的许可证。该法规明确指出:“除非持有当局颁发的许可证,否则不得生产用于销售的食品。” 申请许可证以及许可证的发放,都应遵循相应部级条例所规定的规则、程序或条件。













食品的定义

根据《食品适用范围分类》“食品”是指可食用和维持生命的物品,即:

  1. 可食用、可饮用、可吮吸、可通过口腔或其他方式进入人体的物质,不论其形式如何,但不包括药品、精神药物、麻醉药品;

  2. 拟在食品生产中用作或将用作配料的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着色剂和调味剂。


食品的分类

食品将根据风险分为以下4类:

1.特别控制的食品:


例如大麻籽、大麻籽油、大麻籽蛋白及含大麻籽、大麻籽油或大麻籽蛋白的食品;含有大麻或大麻的某些部分的食品,以及含有大麻二酚提取物的食品。

2.有质量或标准要求的食品:


例如食品补品、蜂王浆和蜂王浆制品、牛奶、调味牛奶、其他奶制品、发酵牛奶、冰淇淋、密封容器食品、密封容器中的饮料,巧克力,食用盐,电解质饮料,茶咖啡,豆浆,矿泉水,某种调味料,由大豆蛋白水解或发酵制得的食品调味料,鱼露、醋、食用油和脂肪、鱼油、黄油、人造黄油,混合物,脂肪涂抹和混合脂肪涂抹,奶油,奶酪,半加工果酱,果冻和果酱,酥油、黄油、碱性蛋、烹饪用盐水、密封容器中的饮用水和冰。

3.标签规定的食品:


例如明胶甜点和果冻、密封容器中的调味料、调味剂、面包、口香糖和糖果、即食食品和特殊用途食品、肉类产品以及转基因生物衍生的食品。

4.一般食品:


不属于第1-3类的食品,主要用作食品生产或烹饪的原料。例如动物和动物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面粉和面粉产品、调味料和调味品、香料、糖、用于烹饪而不是即食的产品以及在即售容器中的大米。此类食品在生产或进口前无需注册并获得食品序列号。

但是,如果食品已注册,并获得食品序列号,则必须正确显示提取物,源自植物和养分的合成物质,此类食品无需注册并获得食品序列号。如果一般食品包含在一个密封的容器中,如金属罐、一个装有金属盖和橡胶密封的玻璃瓶、一个装有铝箔层的塑料容器,将被归类为第2类食品。


申请食品FDA流程

食品FDA认证包括食肆牌照(食品业处所牌照)申请以及申请食品许可证并获取食品序列号。

1.申请食肆牌照(食品业处所牌照)


申请具体要求为:

  1. 食品进口前提是进口商必须申请进口许可证。被许可方将收到“向泰国进口或订购食品许可证(表格Orr. 7)”;

  2. 食品生产前提是生产者必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食品生产场所被归类为工厂的,持牌人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表格Orr.2);如果食品生产场所未归类为工厂,持牌人将获得不被认定为工厂的食品生产场所数量的证明(表格SorBor。1/1)。

2.申请食品许可证(食品序列号)


持牌人将获得“食物配方注册证明书”(表格OR18)、“食物标签许可证证明书”(表格SORBOR3/1),食品注册证书(表格SORBOR5/1)或食品详细声明证书(表格SORBOR1.7/1),视情况而定。

食品进口商或生产者可以通过食品电子提交系统在线提交这两份申请,但必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 被许可人必须在泰国拥有营业地点并持有商业登记证,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

  2. 通过食物电子提交系统申请的申请人必须透过电子认证系统或开放身份系统登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注册,网址为:https://accounts.egov.go.t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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