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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作为东南亚地区的重要经济体,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外商投资,特别是在供应链多元化需求的推动下,许多电子制造企业选择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然而,越南的税收政策,尤其是外国承包商税(FCT)的规定,对这些企业的运营模式和税务合规提出了挑战。
FCT并非为独立税目,而是将扣缴所得税义务转嫁到付款人身上使得收款人履行义务的一种方式,它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需缴纳的FCT支付款项中,包括利息、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租赁、保险费、运输费、证券转让收入、供应货物至越南境内或在越南提供关联服务。
其征收方式和税率的多样性给外国企业和个人带来了合规难题,特别是对于那些在越南没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商业实体和个人承包商,如何合理合法地缴纳FCT成为了一项挑战。
适用对象
与越南交易方签署合约(包括越南外资、合资公司),开展业务并产生收益的境外实体;
境外实体以现场进口的形式向越南交易方供应货物,在越南产生营收。(加工和退还货物给境外实体的情况除外);
境外实体按分销协议,直接或间接参与在越南分销货物或提供服务。例:境外实体拥有货物所有权,承担分销、广告和营销费用,对货物品质和服务质量负责,拥有价格决策权。授权/雇佣越南公司在越南完成部分货物分销、提供服务。
不适用对象
仅提供货物:境外实体仅提供货物,不涉及越南境内的其他服务,且货物的责任和风险在越南港口或港口前已转移。
境外服务:在越南境外提供的服务,如维修、培训、广告和促销等。
扣除法
适用于在越南设有常设机构或项目合同期限超过182天的外国承包商。按《越南会计制度》(“VAS”)完成税务登记并获得税码。
外国承包需进行VAT登记,并填写CIT及VAT申报表。如果满足条件,可以申请采用扣除法。
越南合作方,需在合同签订20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其外国承包商采用“扣除法”纳税。
外国承包商应按净利润的20%缴纳CIT。
固定税率法
外国承包商选择此方法时,无需进行VAT登记或提交CIT及VAT申报表。越南方面将根据规定的税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混合法
结合了扣除法和固定税率法的特点。外国承包商可以进行VAT登记,并采用扣除法缴纳VAT,同时根据重置核算法缴纳CIT。
采用混合法之外国承包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越南拥有常设机构或是越南的税务居民;
2.依据合约在越南开展经营活动超过 182 天,以及;
3.依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规范和指导记录会计账本。
具体的FCT税率取决于越南的税法规定和越南与世界各国签订的双重征税协定。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税率:
以下是几种特殊情况:
免征VAT:货物免征VAT或已缴纳进口VAT的情况下,不需要缴纳FCT中的VAT。
油气行业:按10%的税率缴纳VAT,某些货物或服务可能享受免税或5%的VAT税率。
国际运输:VAT税率为0%。
知识产权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转移、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转移免税。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以获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如名称、地址等);
与供应商之间的订单或合同,及相应发票。
了解FCT的规定对于在越南开展业务的外国企业和个人至关重要。合理规划税务并遵守越南的税法规定,可以帮助降低税务风险,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盈天海外咨询深耕海外投资领域多年,获得许多客户信任。如果您对FCT税务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我们的专业顾问必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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