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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哥拉,作为非洲西南部的一个国家,其税务体系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安哥拉的税务政策也在不断调整与优化,旨在促进国内外投资、增强财政收入,并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安哥拉设立国家税,无地方税;实行属地税制。安财政部负责制定会计准则和管理会计事项。安税务总局(AGT)隶属于财政部,负责税收征管及各类税务服务。
所有公司须每年编制财务报表并向商业登记处提交,财务报表应符合安哥拉《会计法》和安哥拉《总会计计划》(PGCA)要求,包含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文件。公司可聘请外部注册审计师完成公司账目审计。企业及个人在AGT网站填报各类税务申报表格,完成纳税申报。
1.增值税:
安哥拉政府于2019年7月开始征收增值税。
(1)纳税人类型:
年营业额或进口额低于1000万宽扎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年营业额或进口额高于1000万宽扎但低于3.5亿宽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简易核算纳税人,增值税率为7%;
年营业额或进口额高于3.5亿宽扎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4%;
(2)申报和缴税时间:截至应税月份的次月最后一天。
(3)例外情况:
《增值税法》中列出的部分商品、农产品进口活动,适用5%增值税税率。
对卡宾达省的货物进口和转移活动适用2%特别税率。
此外,安哥拉对特定商品、特殊目的服务、部分进出口及国际运输活动免征增值税(例如汽油,柴油)。
(4)安哥拉国会近期审议通过《增值税》修改草案,决定自2024年起,所有食品增值税率从14%下调至7%。
2.工业税(即企业所得税):
(1)纳税人类型:根据工业税法(第26/20号),安哥拉纳税人分为A类和B类。
A类纳税人包括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金融和保险机构,在国外经营的安哥拉公司、在安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实体和有成熟的财务系统的机构;
B类纳税人适用于免征增值税(VAT)制度所涵盖的应缴纳工业税的纳税人。
(2)纳税申报频率:按年申报;
(3)标准税率:一般为25%,对于专门从事农业、渔业、畜牧业、林业企业(木材开采企业除外)税率为10%;银行、电信、保险行业为35%,但部分经营业务的税率可能低于上述税率。《私人投资法》对优惠税率做了安排。例如,某建筑工程安哥拉分公司,适用税率为25%;
(4)纳税时间:A类纳税人为财年结束后5个月内(即第二年5月31日前);B类纳税人为下一年的4月30日前;
(5)预缴工业税:根据2014年颁布的第19/14号《工业税法》及2020年颁布的第26/20号《工业税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所有工业税一般纳税人类型的企业必须在每年8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年度工业税预缴,税基是当年上半年商品、货物的销售额,税率为2%。在财务年度汇算清缴工业税时,预缴部分可以从年度应纳工业税中扣除。如应缴税额低于预缴金额,则企业可在下一个财年缴纳工业税时扣减相应金额。
3.个人所得税:
(1)纳税申报频率:按月申报;
(2)税率:对于普通劳动力,对工资收入按照13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税率在0%~25%,一般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对于个体经营者(建筑师、律师、医生等)和个体工商户的收入采用单一税率,为6.5%,需自行完成申报和缴纳。
(3)纳税时间:应税月份的下一个月月底。
4.预扣税/预缴税:
境外采购商品/服务支付预扣税。
(1)纳税申报频率:按月申报;
(2)税率:6.5%;
(3)纳税期间:应税月份的下一个月月底。
5.关税:
(1)纳税申报频率:不定时;
(2)税率:通常情况下规定,清关的税费和费用包括关税(2%至70%),海关酬金(2%)和统计税(0.1%)。具体根据商品的种类为准;
(3)纳税期间: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60日内。
6.财产税:
(1)纳税申报频率:按月申报;
(2)税率:
城市建筑物税(俗称房产税):对于租赁物,一般税率为15%;当超过60%的租赁收入来源于在安哥拉租赁的城市财产,该税率为25%。
对于祖传的未出租的财产,价值不超过500万宽扎,不动产所得税税率为0.1%;5,000,000宽扎<价值≤6,000,000宽扎,固定税额为5000宽扎;超过500万宽扎的部分则按0.5%征税。
财产交易税:标准税率为2%;
(3)纳税时间:应税月份的下一个月月底。
7.资本利得税:
(1)纳税申报频率:按月申报;
(2)税率:对于借入资本的利息、信贷合同收入和因分期付款或延迟付款而产生的收入,按15%征税;对于企业合伙人或股东的利润、公司债券、国务库券的利息等,按10%征税;
(3)纳税时间:应税月份的下一个月月底。
安哥拉未征收数字税和碳排放税。近年来,安哥拉政府开征石油税。在安哥拉从事石油、天然气的企业应缴纳下列税(费):石油所得税、石油产品税、石油交易税、矿区地面费、安哥拉职工培训费。对产品分成协议中的工程承包商与分包商,不征石油产品税和石油交易税。
税务和海关政策,根据第8/22号法律《税收优惠法》批准并确立:
1.工业税:
工业税税率降至15%;
专门面向境外出口的商业、工业或服务活动的工业税税率降至8%;
除木材开采外,农业、水产养殖、养蜂、畜牧、渔业和林业等行业的收入,工业税率降至8%。
2.资本利得税:
在自由贸易区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免征资本利得税;
为来自第三国的技术援助贷款融资、设备租赁等所有服务支付的特许使用费、利息及其他相关报酬的资本利得税税率降至5%。
3.房产税:
在自贸区内为促进投资运营的不动产购置,免征房产交易税;
按照规定,对于办公场所和投资实体的不动权,免征房产税。
4.海关税务:
对于进出口和再出口的货物、资本财货、配件等其他有形资产免征关税(提供服务的应付费用除外)。
目前,正在制定配套外汇和财政政策、外国移民政策、劳工政策。
我们希望这篇推送能够帮助你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安哥拉税务,为未来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安哥拉投资事项,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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